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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剛剛披露的10月財政收支情況顯示,1—10月全國財政支出約11.4萬億元,完成預算74.2%。對此,多位專家表示,年末“突擊花錢”現象將再次出現。
  (據11月18日《第一財經日報》)
  “突擊花錢”在當下的法律體系中,雖不算一個嚴肅的法律問題,但與中央“八項規定”提倡節約、杜絕浪費的精神相悖,且不得人心,百姓詬病已久,必須得到約束與阻止。每到年底,都有必要拿出比平時更加嚴格的管理措施和審核程序。誰“突擊花錢”就毫不留情地問責誰,誰違反預算制度甚至違法就“法辦”誰。唯有如此,方能避免財政浪費。
  北方/文 朱慧卿/圖
  (原標題:對“突擊花錢”要“突擊問責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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